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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云港启动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工作
  • 2018年12月10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估价在房地产领域无处不在,无论是交易中税费的计算还是特殊状况下房屋的处置,都需要专业估价师的介入。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市要求全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到市住房部门备案,只有通过备案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才可以在我市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

近日,笔者从连云港市住房局获悉,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工作正式启动。全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包括在我市异地执业的估价机构)须在2018年12月16日前,将《连云港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登记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8项相关资料报送市住房局进行备案,通过备案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方可在我市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估价在房地产领域无处不在,无论是交易中税费的计算还是特殊状况下房屋的处置,都需要专业估价师的介入。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市要求全市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到市住房部门备案,只有通过备案审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才可以在我市开展房地产估价业务。

根据此次备案工作安排,房地产估价机构及相关单位需报送包括《连云港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登记表》、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在内的8项材料。需要提醒的是,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需提供8项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以省住建厅《准予备案分支机构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等材料。在我市开展异地执业的外市房地产估价机构,除需提供规定的8项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估价机构同意在我市从事异地估价业务的文件等材料。(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赵士山)



责任编辑:蔡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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