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夯实“起锚地” 江苏省发力提升20座沿海渔港
- 2024年04月03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日前,江苏将推进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列入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支持市县开展省级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并召开渔港建设推进会议,对沿海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日前,江苏将推进省级渔港经济区建设列入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支持市县开展省级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并召开渔港建设推进会议,对沿海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
目前,我省拥有20座沿海渔港,可停靠海洋渔船7000余艘,其中洋口、吕四港等中心渔港6座,高公岛、协兴港等一级渔港8座,二级渔港5座,弶港渔港待选址新建。江苏各地正加快制定渔港建设规划和渔港经济区规划,着力打造现代化沿海渔港群。
启东市吕四渔港是全国首批六大国家级中心渔港之一,港内常年停泊渔船1000余艘,最多可停泊渔船2300艘,渔货以黄鱼、带鱼、鲳鱼、梭子蟹为主,年渔获物卸港量达25万吨,占全省1/3,交易金额首次超40亿元。
长久以来,江苏“重陆轻海”的传统观念未完全打破,沿海渔港建设的短板弱项十分明显。我省多泥沙淤积型海岸,渔港多为河口港,淤积导致渔港容纳量不断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大。沿海三市南通、连云港、盐城渔港建设参差不齐。
目前仅有两个渔港出台了渔港建设规划,仅3个县(区)出台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此外,渔港融合发展“弱”,沿海渔港涉及近远海捕捞、冷链物流、渔旅融合等多个方面,但我省沿海渔港还偏重于捕捞业和初级加工业。
我省渔港建设加快进度,补齐短板,势在必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要建设渔港经济区,打造现代化沿海渔港群。去年,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促进海洋渔业经济转型升级”。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能够有效牵引“港产城旅”融合、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以来,我省沿海渔港建设进入较快发展时期,我省新建和提升沿海渔港(避风锚地)项目19个,累计投入资金65.66亿元,开展全省沿海渔港重新确认工作,沿海渔港由47座优化保留为20座。吕四渔港、黄沙港渔港等渔港建设成效显著。我省20座沿海渔港全部建立了“港长制”,19座渔港颁布了港章。射阳渔港经济区和赣榆渔港经济区分别进入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名单,立足渔港的网络直播经济、产业园区建设亮点纷呈,推进当地渔港转型升级。连云区、滨海县、大丰区、启东市等地正在积极探索发展渔港经济区。吕四渔港、黄沙港渔港和青口渔港获评为全国文明渔港。目前,射阳渔港经济区在一期工程基本完工的基础上,启动与中国铁建集团合作约60亿元的二期建设工程,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初见雏形。
我省将加快建成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管理先进的现代渔港,打造现代化沿海渔港群。盐城市“向海发展、向海图强”,以渔港建设为突破口,谋划产业高度融合的现代渔港经济区,引领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射阳、赣榆要加快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试点。连云区、滨海县、大丰区、启东市等地也在积极探索渔港经济区建设,突出重点渔港,分类分级准确定位渔港功能,坚持“中心渔港提档、一级渔港强基、二级渔港达标”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沿海渔港建设的意见》,统筹省级渔港经济区和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申报,破解政策障碍。实施“一港一策”项目清单式管理,促进渔港建、管、护的良性循环,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执法站点等管理体系,推进全省渔港建设,加快形成渔业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