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城市民租房可用公积金付租金
- 2014年04月03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市住房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房屋租赁管理处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机构,是协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前置办理窗口之一。
(记者 孙飞 通讯员 李洋 家旭) “请问,房屋租赁证怎么办,我想用公积金付房租?”昨天上午,市民陈先生两次致电市住房局,询问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显然,陈先生遇到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针对市民遇到的实际情况,市住房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
疑问:市民对政策实施流程生疏
随着市区部分地区房租呈上扬趋势,希望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明显增多。但怎么支取,需要什么材料,绝大部分市民却不明白,对政策实施流程比较生疏。
市住房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房屋租赁管理处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机构,是协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前置办理窗口之一。
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将对租赁双方租赁行为、租赁价格做好核实、查验工作,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颁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防止出现违法、违规提取公积金现象,保证政策惠及真正住房困难人群。
流程:申请人拿“小袋子”即可支取
该项惠民政策的落实需要住房、税务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防止材料遗漏、手续不全,市住房局租赁管理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承担前置材料查验、审核、封袋工作。
申请人只需拿着租赁管理部门装封的“小袋子”即可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确定“小袋子”内资料齐全后可办理支取。
办理:租赁双方均到场签字确认
通过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严格核查申请人的房产情况。另外,还要求租赁双方均需到场签字确认并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予以核实,有一方未到场,不予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从而保证提取行为的真实性;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当事人需提交租赁合同、身份证、相关权属证明等材料。
为方便有需求并符合条件的市民登记办理业务,大家可在市住房局二楼查询房产档案,开具《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单》及缴纳税费,减少奔波时间,然后至青年路房地产交易大厦606室办理登记。咨询电话:85415079。
提醒:三类群体不享惠民政策
据透露,在租房所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拥有住房、租赁房屋不是用于自住的、之前或者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市住房局有关人士表示,此项惠民政策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受到了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广泛支持,对于全面实现住有所居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