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 2023年09月04日来源:连云港日报
提要: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我市将深化“一带一路”交流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一带一路”强支点、沿海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美丽宜居山海城市。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日前,省政府正式批复《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我市将深化“一带一路”交流合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着力建设“一带一路”强支点、沿海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美丽宜居山海城市。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规划》明确,到2035年,我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6.84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4.8800万亩(含易地代保任务2.8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93.2011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671.940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980倍。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省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5.57%。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我市将积极参与淮海经济区建设,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推动全域高质量发展。加强陆海统筹,构建滨海风貌城镇带、美丽生态风光带、绿色产业集聚带。促进农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建设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构建海陆一体的生态保护格局,强化国家和省级自然公园的生态保护,推进矿山、岸线等修复治理。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按照节约集约发展要求,我市将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严控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化发展。
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我市中心城区将优化布局,构建“一湾、两脉、三核、四组团”的空间结构。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在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方面,为传承历史文脉,我市将加强对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促进山水环境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传统风貌和格局,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强化城市设计、村庄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山海连云、港城共生”的城乡风貌。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国际枢纽海港建设,构建畅达、高效、绿色、便捷的港城特色综合交通体系。严格落实核电、石化等安全防护要求,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