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额度最高达10万元!“海燕计划”开始申报
- 2024年05月20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吸引和激励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精神,近日,我市对2024年“海燕计划”申报工作进行部署。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吸引和激励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精神,近日,我市对2024年“海燕计划”申报工作进行部署。
“海燕计划”申报人员包括全职人才和意向回国人才。全职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连参加社会保险。意向回国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博士学位;39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并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或者39周岁以上74周岁以下,曾担任国外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部门主任(负责人)、高级经理等以上高级职务,或者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
“海燕计划”分为一次性补贴支持和项目支持。一次性补贴的额度为1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全职人才还须于上年度首次与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以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为准),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毕业于世界前200名的国外大学。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项目资助的额度为3万元至10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相关条件。此外,在我市参加工作期间,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又回我市工作的,可不受首次来连限制。留学人员参加各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视为结项,优先给予项目资助。“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