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规范化使用会议
- 2023年04月22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3〕12号),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规范化使用会议。
近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3〕12号),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规范化使用会议。
列入苏财资环〔2023〕12号文资金分配的2个项目“连云港市烧香河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连云区入海河流排淡河小流域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2021-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检查发现问题清单》“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会。
会议传达我市2023年涉及下达资金的项目及补助金额,通报中央资金项目省级检查发现问题,明确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6号)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专项资金安排合理、使用科学、监管到位。
责任编辑:郑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