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
- 2024年02月28日来源:中国江苏网
提要:《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7日,《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对贯彻实施《条例》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爱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广智出席并讲话,副省长徐缨主持会议。
《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7日,《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对贯彻实施《条例》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爱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广智出席并讲话,副省长徐缨主持会议。
张爱军指出,《条例》是对中央、省委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填补了我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别是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领域的法规空白。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实施《条例》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抓住重点关键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建立专项协调机制,扎实做好调查认定,加大保护管理力度,丰富创新传承利用,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加快推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推动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周广智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全面推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要深刻认识抓好《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其重点内容和核心要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真正想实招、出实劲、见实效。
徐缨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认识上、推动上、责任上到位,深刻理解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大意义,深入谋划关键举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链条抓紧抓实,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淮安市委宣传部、常熟市、雨花台红色文化研究院、新四军纪念馆等6家部门单位交流了学习贯彻《条例》的打算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