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 2024年01月24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日前,《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31日实施的原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日前,《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31日实施的原连云港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该《办法》共分5个部分27条,主要围绕“科学合理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安全”两个目标,立足水资源管理工作现实需求,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取用水管理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第一部分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政府职责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职责;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需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情形,明确了用水总量控制原则、地下水管理“双控”制度、非常规水源利用及水工程调度管理要求等内容;第三部分明确了地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的宏观要求;第四部分主要规定了取水许可申请、地下水备案管理适用情形,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联合取水等内容,明确了市级取水许可审批权限、许可有效期等内容,对计量设施安装、水资源费征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五部分明确了违反《办法》的处罚原则及《办法》实施期限。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总结了本市及省内外水资源管理经验与做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制度设计。《办法》明确规定了取水许可市级审批权限,细化了水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涉水资源管理内容与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市情水情,增加了非常规水源利用内容,引导促进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结合连云港市实际情况,增加了“一口多户”联合取水内容,对多个单位和个人申请同一取水口取水的情形做了详细规定,便于操作。
该《办法》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