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六点建议 防范化解交通事故风险
- 2023年12月06日来源:连云港日报
提要: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召开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因素,同时向广大市民发出防范和化解交通事故风险六点建议。
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召开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因素,同时向广大市民发出防范和化解交通事故风险六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港城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出现显著增长。今年1至11月,全市两级法院共新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806件。通过对全市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梳理发现,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主要因素有: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未避让行人;车主借车给无证人员、醉酒人员驾驶;驾驶无证车辆、改装车辆、超标车辆;电瓶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外卖员、快递员抢道行驶和闯红灯等。
如何防范和化解交通事故风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洪宝表示,广大市民首先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抢行、超速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重大伤亡的案件较多,广大市民应切实提高礼让意识,出行时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超速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救助伤者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确保公安机关及时出警,保护现场,固定现场证据,确定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确定损失数额,争取达成赔偿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张洪宝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在线申请调解员调解、在线申请鉴定、一键理赔等,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议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选择“道交一体化”平台处理事故纠纷,便捷高效解决纠纷,及时获得理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车辆出借给他人时,应审查使用人有无驾驶资质、有无饮酒等,并保证出借的车辆符合上路标准,明知驾驶员或车辆存在问题仍出借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