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我区多举措支持创新性企业高质量发展
- 2024年06月29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加大引进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孵化器等产权单位或运营机构及合法登记的第三方机构,给予5万-50万元不等的奖励。
近日,市开发区正式发布了《促进创新性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是梯度培育,厚植创新主体。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加大引进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孵化器等产权单位或运营机构及合法登记的第三方机构,给予5万-50万元不等的奖励。
二是聚力攻坚,激励研发创新。支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扶持企业开展颠覆式创新,对达到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年度支持资金。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按照市级资助1:1给予补助。鼓励建设企业创新联合体,对获批的省市级、长三角创新联合体按照市级资助1:1给予补助。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金融支撑。发挥园区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各产业基金可以“跟进投资”形式参与共同投资。引导社会化资本投资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拟上市重点企业名单,在企业改制结束、上报材料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受理、企业正式上市三个阶段,按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分步奖励。
四是汇聚要素,优化创新生态。支持引育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引才奖励;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能力,对获批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每年获得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对知识产权被侵权主动维权并获得认定或和解的,每年获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优化精准服务水平,建立由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服务优质创新型企业机制,分类成立服务保障工作专班,倾听企业诉求,及时化解矛盾难题,推动企业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