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荣获2项2024年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2024年08月29日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提要: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我市共有2个项目日出东方零碳实验楼项目、赣榆区建设大厦项目获批2024年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获得省级绿色建筑专项资金300万元。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我市共有2个项目日出东方零碳实验楼项目、赣榆区建设大厦项目获批2024年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获得省级绿色建筑专项资金300万元。
日出东方零碳实验楼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主要是以“建筑主被动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与建筑深度融合应用、园区可再生能源网络构建”为核心理念,开展被动式建筑设计、能源系统能效提升,有效降低建筑运行用能需求;深入挖掘建筑本体光伏应用潜力,通过屋顶光伏、立面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提升建筑本体可再生能源发电贡献率;积极探索园区内部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结合周边厂房屋顶、停车棚打造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储能装置及充电桩应用,实现园区内部可再生能源互济及充分消纳光伏发电。
连云港市赣榆区建设大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改造的内容包括了综合设备节能改造和绿色运营管理两大方面。其中,综合设备节能主要包括了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围护结构改造、空调系统改造、可再生能源系统增设、水系统改造、增加分项计量及数据上传系统等六个方面;绿色运营管理主要是用能管理水平提升和加强节约型机关办公绿色实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碳”目标的战略部署,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以科技能源创新为驱动,理清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论脉络,抓住绿色转型发展机遇,积极推动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为此我局详细制定了多项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并通过监管督促和宣传引导,确保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和普及。通过这些举措不仅提升了我市绿色建筑的品质,也为社会全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