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重点新闻门户网站
投稿邮箱:news@lygchina.com.cn
中国连云港网
正在加载数据...
当前位置:中国连云港网> 新闻> 连云港>正文内容
  • 7月起连云港将全面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
  • 2019年07月09日来源:连网"><!----> 网站首页时政国际财经台湾军事观点领导人事理论法治社会产经教育科普体育文化书画房产汽车旅游健康视频

提要:据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江苏省印发《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下称《标准》)。它的发布意味着我市将跟随全省步伐,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据市生态环境局消息,江苏省印发《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下称《标准》)。它的发布意味着我市将跟随全省步伐,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标准》要求,我市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轻型汽车应当符合或严于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机动车排放标准6b阶段的实施时间,应按照GB18352.6-2016和GB17691-2018规定的时间实施。若国家要求需提前实施的,将另行通告。

那么市民手中的非国六车怎么办呢?《标准》指出,凡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迁入本省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在本通告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1个月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标准》要求各机动车销售单位要提前做好采购和销售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告知购车者购置车辆须符合本通告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即将购买车辆是否达到国六标准,可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核实。



责任编辑:蔡媛媛
文章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