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谁泄露了我们的隐私信息
- 2016年02月22日来源:中国连云港网
提要:个人信息泄露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层出不穷的诈骗短信,屡禁不止的营销信息,都直指个人信息泄露。最近,由于笔者车险即将到期,各家保险公司接连骚扰,令人不胜其烦。笔者不禁要问,个人的购险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到底是被谁出卖了?这背后有什么样的利益链条?
个人信息泄露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层出不穷的诈骗短信,屡禁不止的营销信息,都直指个人信息泄露。最近,由于笔者车险即将到期,各家保险公司接连骚扰,令人不胜其烦。笔者不禁要问,个人的购险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到底是被谁出卖了?这背后有什么样的利益链条?刘安琪
一份来自2015年初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到2015年初,已有11.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漏。然而,直至今日,从政府到民间均未对此给予应有的重视,任由个人隐私信息被倒卖、被利用,甚至被用来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再回到车险购买信息泄露一事。如果按照上述法律条文,笔者的个人信息显然已经被“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然而,该条文同时又说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显然,这增加了维权的成本。
在个人信息泄露一环,购买车险的相关信息只可能在两个环节出现问题:车辆销售4S店以及保险公司。4S店掌握着车主的各种信息,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其他保险公司可以掌握车主的购车购险等相关信息;保险公司更直接,它准确掌握着车主购险的具体事项。那么,到底问题出在哪一个环节?笔者无法去查证,也没有精力与物力去查证,甚至没有能力去进行维权。
为什么会既生气又无奈呢?最直接的原因便是维权成本。那么,怎样才算“情节严重”?需要经过法院的判决。这就需要原告先举证,那么就要去查清个人信息泄露的根源在哪里。分析到此,我们可以发现,为了个人信息泄露去举证、去维权,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大于几个骚扰电话。如果相关部门可以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不需要公民为举证、为维权而烦扰,个人信息泄露也就会大为减少,人们的生活也会更加安宁。